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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网讯(记者张梦凡)为规范处方药网络零售行为,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5月25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《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
《指南》共四章四十二条,针对当前网售处方药领域突出问题,明确全链条合规要求,为行业划定清晰红线,推动药品网络销售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近年来,我国药品网上零售规模持续增长,2025年突破800亿元。但日常监测与监管检查发现,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零售企业仍存在合规制度不完善、处方审核流于形式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乱象,部分平台甚至出现无处方售药、AI替代药师审方、诱导不合理用药等问题,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。此次《指南》出台,正是聚焦行业痛点,补齐监管短板,以最严格监管规范网售处方药秩序。
《指南》制定坚持依法依规、问题导向、压实责任、标本兼治四项原则,依据《药品管理法》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覆盖处方药网络零售全流程,明确经营主体、经营活动、第三方平台管理三大核心合规要求。
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,《指南》要求平台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,规范处方流转与审核流程;零售企业需完善全流程质量管控,确保药品来源合法、全程可溯。信息展示上,企业资质、执业药师资质须显著公示,药品信息严格以说明书为准,醒目标注处方药风险警示,清晰区分Rx与OTC标识,严禁虚假宣传。
药学服务是核心环节。《指南》明确,零售企业须按规模配备执业药师,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并留存记录;严禁AI替代执业药师审方,处方审核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实施,筑牢用药安全专业防线。
购药流程严格遵循“先诊断、后开方、再售药”原则,要求平台与企业科学设置诊疗开方、处方审核、药品销售流程,实现药、方分开,明确各服务主体责任。风险防控关口前移,平台需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,对含兴奋剂成分药品、精神药品复方制剂等易滥用药品实施重点监控,一次性购买或同一账号连续购买超合理数量的,应暂停销售。
针对未成年人保护,《指南》专门规定,审核发现处方用药对象为未成年人时,须告知需监护人同意,警示用药风险,必要时拦截销售,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
此外,《指南》严禁以买赠、有奖销售、组合捆绑等方式诱导处方药消费,不得通过直播等形式诱导不合理用药,明确境外处方药销售违规风险,杜绝违规营销行为。
国家药监局表示,后续将以“四个最严”为准则,坚持“以网管网、以快治快”,深化药品经营环节“清源”巩固提升行动,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。
重点严查发货地址与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、无证经营、违规展示信息等行为;压实第三方平台责任,核查质量管理机构设立、人员配备、动态监控机制落实情况;加强跨部门跨地域协同,构建案件协查机制,实现跨区域违法行为“快发现、快核查、快查处”,确保监管无死角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