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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8日,国家药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发布公告,修订后的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正式出炉,将于2026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,2020年旧版同步废止。
这份与每一位可能参与临床试验的普通人、与未来上市药品安全息息相关的新规,用54条硬性条款筑牢了受试者权益保护防线,也让我国临床试验标准全面与国际接轨。
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前的必经之路,普通人参与其中时,谁来为你的安全和权益兜底?新规首次划清了不可逾越的责任红线:发起试验的药企(申办者)是全流程最终责任人,即便把部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机构,仍要对所有环节负责。
医院里负责项目的主要研究者是现场第一责任人,对受试者的医疗安全和试验数据真实性负总责。尤其明确,临床试验的核心决策、向伦理委员会和监管部门提交的正式报告等关键工作,原则上不能授权他人代做,从制度上杜绝了“甩锅”现象。
受试者权益保护细化到了每一个操作环节,彻底解决了过去部分环节不透明、不规范的问题。新规要求,伦理委员会必须每12个月至少审查一次在研项目,风险越高审查越频繁。
针对未成年人、老人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,保护标准进一步升级:未成年人参加试验,除了家长同意,只要孩子有认知能力,本人不同意就不能参加,只有危及生命的紧急治疗情况例外;紧急情况下无法提前签字的入组,必须提前写进经伦理批准的方案,事后第一时间补全知情同意手续。
大家最关心的知情同意和赔偿问题也有了明确规定:知情同意书必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写清楚试验风险、获益、补偿方式和金额,绝对不能出现“免除药企、医院责任”的霸王条款,也不能用金钱利诱、强迫他人参加试验。如果因试验受到损害,药企必须承担全部诊疗费用和相应赔偿,还要提前购买与试验风险匹配的保险。
本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新增“数据治理”专章,既保护你的个人信息,也保证未来上市药品的疗效真实可靠。新规要求,所有试验数据从采集到分析全程留痕,电子数据必须附带可追溯的操作记录,任何人不能随意篡改原始数据;药企如果要修改医生录入的数据,必须得到主要研究者的书面同意并说明理由。你的个人信息和医疗数据会受到严格保护,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,且必须签署保密协议。
此外,新规还明确了多项量化标准: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药品留样至少保存到药品上市后2年,且不能交给药企保管;用于药品注册的试验记录要保存到药物获批上市后5年,确保出了问题可追溯。
据了解,新版规范全面对接了国际最新的ICH E6(R3)标准,删除了重复的操作细则,让临床试验流程更高效。(记者张梦凡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