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右上角
微信好友
朋友圈

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

光明网讯 7月10日,国务院发布关于《中医药振兴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批复。原则同意《中医药振兴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批复明确,《规划》坚持中西医并重、守正创新,遵循中医药规律和特点,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,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,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,为“十五五”时期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批复要求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振兴发展作为本地区“十五五”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完善工作机制,细化落实举措,确保《规划》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。同时鼓励各地结合自身比较优势,因地制宜创新中医药振兴发展举措。
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需按照职责分工,强化协调配合,加强工作指导,细化具体支持措施,凝聚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合力。《规划》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、重大工程、重点项目,须按程序报批。
批复明确,由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,强化《规划》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,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、国务院请示报告。(记者张梦凡)
